瀏覽:79次 2017/11/09
洛氏硬度計在新標下的要求詳解
新國標在“規范性引用文件”章中,直接引用了與6508中引用的國際標準相對應的我國國家標準,這些標準均已 不同程度地轉化成我國國家標準。與原國標有較大差異,新國標在“一般要求”章中要求:
a、硬度計安裝正確
b、壓頭主軸在其導向體中能夠滑動
c、壓頭柄牢固地安裝在主軸孔中
d、試驗力的施加和卸除無沖擊和振動,且不影響讀數
e、試樣的位移或機架變形不影響讀數
與原國標相比無實質上的差異,最明顯的不同是對“機架變形”最大允許量的要求放寬了:新國標規定,測量裝置 的讀數“在硬度計最大主試驗力施加前和卸除后,對不帶鎖緊裝置的硬度計二者相差不應超過1.5洛氏單位;對帶鎖緊裝置的硬度計 相差不應超過0.5洛氏單位。”
原國標GB/T2848中這二個指標分別是1.0和0.5洛氏單位;GB/T3773則規定為1.0表面洛氏單位。在歐洲標準BS EN10109中此項規定分別為1.5和0.5洛氏單位;而美國標準ASTM E 18無定量規定,僅定性規定測量裝置的讀數應不受機架變 形的影響。